请把暑假还给教师
“大专老师痛失暑假,改为轮休”“表面放假,今天通知回校开会,明天通知学习培训”“防溺水消息发不完、打卡打不完,还有线上家长会以及上门家访”……每到寒暑期,教师群体类似的吐槽成为舆论场的“固定节目”,今年也不例外。前两年,更有学校强行安排教师暑期巡河,引发广泛争议。
必须澄清的是,教师并非拒绝一切暑假事务。合理的家校沟通、必要的安全提醒、正常的教育培训,本属分内之责,谁也不会推诿。但问题在于,这些本应适度的安排,往往被层层加码、轮番叠加,此外还有名目繁多的非教学任务、应接不暇的行政摊派,将本该属于教师的休息时间切割得支离破碎,让暑假沦为“换个地方上班”。随着休息权被变相剥夺,教师群体职业倦怠与无力感,便可能悄然蔓延。
合理安排教师暑期休整,保障教师的法定休假权益,法律与政策并非空白,缺的是刚性执行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第七条第四项,教师享有的权利包括“按时获取工资报酬,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”。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、幼儿园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》中明确,指导教师集中精力做好家校沟通、安全提醒、关爱帮扶等本职工作,杜绝层层加码、过度摊派责任,原则上不安排专任教师值班值守,不得要求教师参加非教育教学培训,不得要求教师承担巡河护林、上街执勤、创城庆典、汇演展览等非教育教学任务。
白纸黑字,清晰有力。但现实中,这些规定常常被选择性忽视。法律归法律,文件归文件,执行归执行,教师的诉求在行政惯性面前显得苍白无力。
这背后是一种“把教师当成筐,什么脏活累活都能装”的治理惰性。一些地方和学校习惯于把教师当作廉价行政资源,但凡缺人手、赶任务、应付检查,首先想到的就是“让老师顶上”。而这一切虽然打着“自愿”的旗号,可当“自愿”与评优、晋升、考核隐性挂钩时,哪位教师又敢不“自愿”?这种变相强制比直接摊派更具隐蔽性,也更难追责。其本质,是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在校园生态中的蔓延,是将行政压力向下转嫁的路径依赖。
更要警惕的是,这种剥夺不仅针对暑假,也针对日常休息。据人民日报报道,河北邢台任泽区因学生周末打架,教育局安排数所中学教师周末上街开展安全巡逻。此前也有媒体报道,有地方教师被要求课后无偿值守学生午餐、自费陪餐,教师午休时间被占用。甚至还有教师公开呼吁:既然寒暑假也要上班,不如干脆取消,只求能保障每天下班后的正常休息和双休。这看似激愤之语,实则透露出深深无奈。
当一位教师连完整的周末和暑假都成为奢望,我们又如何期待他以饱满的热情和创造力去面对课堂和孩子们?这不是对老师、学生乃至教育负责任的表现。
改变的关键在于,通过构建清晰的权责边界与有效的监督闭环,促使全社会重新确立共识:教师不是公共事务的“万能替补”,而是专业的教育工作者;尊重教师的休息权,就是尊重教育规律。
对于教师而言,暑假本该属于生活,属于教师自己。把暑假还给教师,把休息权还给教师,这不仅是对教师权利的捍卫,更是一个社会对“心灵工程师”应有的敬畏与善意。